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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科技吸金 ? 還是法令跟不上電商市場發展

轉載至 數位時代 2014年08月29日

8月27日晚間,中國阿里巴巴集團在提交給美國證監會的更新後招股書中,2014年第2季,阿里巴巴旗下的中國零售平台包括淘寶、天貓和聚划算的總交易額達5010億元人民幣,年增率45.1%,其中就是透過「支付寶」交易讓買賣雙方更有保障,電商才發展如此迅速。同樣在27日晚間,台灣上櫃股王數字科技董座卻被檢調單位起訴,「8591寶物交易網」也是同樣在經營虛寶的買賣交易,不過「同樣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模式,在國外叫創新,到台灣叫吸金!」兩方對照一下,台灣已經不需要敵人,不僅扼殺創新公司,也不用談論電商國際化!

(圖說:台灣的法令不僅對於電商業者綁手綁腳,而且還要打擊其創新營運模式,這次數字科技的案例就可以看到,就連PChome 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都表示,「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是落伍的法令,根本不適用於電商業者。照片來源:數字科技)

過去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發展的階段,台灣人大多是憑著「良心」在交易,所以買家匯款過去給賣家,雖然也不確定賣家是否會真的寄貨來,但幸好大多數都有寄貨給賣家,而數字科技經營的「8591寶物交易網」,則是透過平台讓買賣家交易「虛擬」的遊戲寶物,原本是為了解決網路虛擬寶物交易詐騙問題,提供一個中立平台,確保買、賣雙方不會發生買了不付錢,或是收了錢不交易的問題。

不過反觀在中國,由於中國消費者大多沒有信用卡,買賣家雙方也沒有互信關係,因此演變出第三方支付,例如淘寶網就發展出了支付寶,買家下單後,先將貨款存至支付寶,有確切收到賣家寄的貨品後,支付寶再付款給賣家,淘寶網為了解決交易安全問題所設的第三方支付「功能」支付寶,很快的使用者規模迅速擴大,並且獨立出淘寶成為阿里巴巴集團的相關企業。使用支付寶的消費者高達8億多人。

台灣儘管是電子商務的早發國家,但卻是電子支付發展最慢的國家。過去幾年,不少新創網路服務業者都曾有機會推出虛擬支付服務,但後來都強迫必須要與銀行業者合作,因為台灣金管會金管會不願意被扣上監管不力的大帽子,向來採取「寧可錯殺」的態度面對新創支付服務,直到現在,第三方支付專法都還沒正式上路。

尤其是在阿里巴巴正以光速的腳步前進美國IPO,而且公司的市值預估可達1540億美元,台灣的電商市場的發展只能說是龜速,甚至是被法令綁手綁腳動彈不得。無怪乎PChome 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早就說過:「有政府如此,還何須敵人?」他也特別表示,「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是相當糟糕、落伍的法令,政府也沒有與時俱進加以修改,數字科技的服務先於法令,讓遊戲使用者以跨平台方式交易虛擬寶物,卻導致遭控非法吸金的結果,他非常同情,也願意聲援數字科技。

政府一直高喊明年電子商務市場就要邁向兆元產業,不過看到數字科技被政府這樣一搞,還有沒有網路業者敢以創新的思維投入市場,特別是當創新技術走在法律之前,而法律卻跟不上業者發展的速度,真的相當令人擔憂。

本文轉載:數位時代

本文作者:張嘉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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