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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組成

本公司設董事九人,任期三年,選任方式均依公司法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選任之,連選得連任。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成員由九名擁有豐富經營管理經驗或學術專長之董事擔任,由廖世芳擔任董事長,任期自 110 年 8 月 26 日至 113 年 8 月 25 日止。

職稱 姓名 主要學經歷
董事長 廖世芳 學歷:淡江大學建築所、成功大學建築系
經歷:陳信樟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
董事 吳聰賢 學歷:育達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
經歷: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董事 林美慧 學歷: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經歷:意象影像處理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經理
董事 澄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汪忠平 學歷:廣州暨南大學會計研究所博士、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
經歷: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董事 周良貞 學歷:輔仁大學法學士
經歷:植根法律事務所、信孚國際法律事務所
獨立董事 連啟瑞 學歷:美國愛荷華大學科學教育哲學博士
經歷: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副校長、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授
獨立董事 陳富美 學歷:國立東華大學企業管理系博士、英國里茲大學企管暨多媒體資訊科技教育雙碩士
經歷:國立台東大學資管系兼任講師/助理教授、國立東華大學兼任講師/助理教授、國立空中大學商學系兼任講師/助理教授、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專案副研究員/兼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 陳素婷 學歷:國立體育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二專會計統計科
經歷:聯進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監事、清傳學校財團法人監察人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

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規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管理目標及落實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組成注重多元化,成員由產業及學術菁英組成,現任董事成員9位,3位獨立董事,占董事成員比率30%。本屆8位個人董監事成員中包含博士3位,碩士2位,具備碩士以上學歷例達63%;4位女性董事,占個人董事成員比例50%,本公司多元化目標為女性董事占比達30%,於此次董事會改選後已達成管理目標。
董事會成員之專業能力涵蓋資訊、企管、財務、會計、法律等專業領域,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個別董事會成員具備之能力及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請參詳如下:

職稱 國籍 姓名 性別 兼任本公司員工 專業背景 營運判斷能力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經營管理能力 危機處理能力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領導能力 決策能力
董事長 中華民國 廖世芳 建築
董事 中華民國 吳聰賢 資訊
董事 中華民國 林美慧 企管
財務
董事 中華民國 澄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董事 中華民國 汪忠平 會計
企管
董事 中華民國 周良貞 法律
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連啟瑞 教育
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陳富美 企管
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陳素婷 會計

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於2019年12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包含每年執行內部評估及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內部及外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受評年度之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

2021年董事會績效評估對象、方式、標準、執行單位、及評估結果之運用,以「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為執行依據評估完成,於2022年第一季向董事會提出評估報告,並將評估結果揭露如下。

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則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家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本公司於2022年初委託外部機構中華公司治理協會進行2021年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期間為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該機構委派評估專家三位分別就董事會之組成、指導、授權、監督、溝通、自律與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等 8 大構面,以問卷及實地訪查方式評估董事會效能,該機構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無業務往來具備獨立性。本公司已將執行情形及評估結果於2022年3月30日董事會中報告。該機構總評及建議與改善計畫如下:

總評:

1. 貴公司尊重董事會成員之意見,重大議題均積極諮詢,並透過 Line 群組即時溝通、凝聚共識,以提高董事會之議事效率,發揮董事專業指導功能。

2. 獨立董事每季就稽核業務辦理情形、稽核發現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相關議題,與稽核主管進行閉門會談,並作成紀錄,充分落實其督導職能,值得肯定。

3. 貴公司主動邀請外部獨立專業機構辦理董事會績效評估,藉由獨立客觀之檢視,積極尋求董事會效能提升之機會,充分顯示貴公司推動公司治理之企圖心。

建議與改善計畫:

1. 建議貴公司建置簽證會計師單獨與審計委員會溝通之機制,並留下書面紀錄,以強化審計委員會對內控制度與財報編製之獨立督導職能,並確保審計委員會與簽證會計師溝通管道暢通。

2. 有效的吹哨者機制,首重於和董事會(尤其是獨立董事)之直接連結,建議貴公司建立利害關係人與獨立董事之直接溝通管道,並揭露於公司官網,讓員工、合作對象、網站會員,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可透過此管道,直接或同步與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進行連繫溝通。

3. 貴公司目前尚未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建議貴公司考量設置公司治理主管或人員,透過設置專責人員且明訂其職權,以利協助董事執行業務及遵循法令,並使董事會運作效能益加發揮。


PDF2022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PDFTCGA【數字科技】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